软件类企业计算机档案管理服务认证概述年月,国家档案局印发了《档案管理软件功能要求暂行规定》,伴随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新业态的不断产生年月日,
国家档案局发布了《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基本功能规定》,《暂行规定》同时废止。 《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基本功能规定》规定了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应具有“数据管理、整理编目、检索查询、安全保密、系统维护”等基本功能,以电子档案管理业务的工作流程为主线,包含了系统总体要求、档案接收、档案整理、档案保存、档案利用、档案鉴定与处置、档案统计、系统管理等内容,确保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科学化、规范化建设,
使档案业务人员利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对电子档案的科学、高效和安全管理。 软件研发企业须遵循《功能规定》的各项要求开发此类系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