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备选成分股。 此外,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,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分股(包括中小板、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),债券(包括国债、金融债、央行票据、中期票据、短期融资券、超短期融资券、企业债、公司债、次级债、可转换债券、分离交易可转债、可交换债券等)、资产支持证券、银行存款、同业存单、债券回购、权证、国债期货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资产(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)。
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,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,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。